泸州市博物馆成功收回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房产
  新闻动态 | 2019.03.21  

       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是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,始建于清末,是1916年—1920年间朱德同志驻泸期间活动主要场所之一。旧址分朱德旧居、四合院、诗社和石园四部分,总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,建筑面积866平方米。

       2015年,由于在国资确权过程中,该文保单位建筑资产被划归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用于对外抵押。为此,泸州市博物馆按照《文物保护法》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“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、抵押。建立博物馆、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,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。”的规定,积极向泸州市市委市政府反映该情况,请求将该文物保护单位资产划归回博物馆用于将来对外展览。2017年,经时任市领导批示,泸州市工投集团同意将该资产划归回博物馆。为此,泸州市博物馆积极与工投集团对接,于今年11月10日成功收回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房产。

       未来,泸州市博物馆将本着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精神,完成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的维修保护工作,并将按照《东华诗社旧址内容设计概念方案》(重点以朱德在泸社会活动为主线,突出东华诗社成立来龙去脉及朱德《江阳唱和集》诗作创作背景,并以泸州地方诗歌文学作品为主线,反映泸州红色历史文化),完成朱家山东华诗社旧址的打造工作,争取早日给泸州市民一个休憩、学习的好地方。


2018年 第76期  总第(837)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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